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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洋河新区高速路出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21日点击:

洋河新区高速路出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698001001

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洋河新区高速路出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洋行审准[2023]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河新区高速路出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洋河新区酒都大道与洋河收费站出入口交叉处。

1.2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1000万元。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试行> 》的合格标准。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和《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

其他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同比例保函);完成工程量50%,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管养期满并确定苗木成活率达100%,按实际移交情况且提供移交书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洋河新区高速路出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3.1投标报价(92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 ×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值=93%。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分析(未提供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的除外)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基准值 =(A×70%+B×30%)×K3,k3=88%。注: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不扣分,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值1%的,扣 0.3 分,最高扣 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束后,除计算性错误外,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异议、投诉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3.3信用考核(1.5分):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1.5*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84338860。

3.4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3.5分):投标人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宿迁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宿建发〔2023〕67号)进行计算:设综合得分为“A”,园林绿化信用得分=3.5*A/100。注:上述文件中无对应信用评价得分的企业按照初始信用分计算。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1日 09:00至2023年07月27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正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洋河新区洋河镇东圩居委会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1905室

联系人:高小贝

联系人:朱洁

电 话:0527-84822888

电 话:182628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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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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