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11日点击:次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12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吃上健康、绿色、高质、安全食品,选择供应商为食堂提供全品类初级食品、干调、水果、奶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0429-3113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西里81-301室
联系方式: 0416-3804050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48395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风
电 话: 153042966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12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食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吃上健康、绿色、高质、安全食品,选择供应商为食堂提供全品类初级食品、干调、水果、奶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0429-3113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西里81-301室
联系方式: 0416-3804050
邮箱地址: LNHS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48395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风
电 话: 1530429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