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8日点击:次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巡察定点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WZ0180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WZ0180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对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具体巡查项目详见“附表1: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清单”,其中合肥一中(淝河校区)工程总投资额约14亿元,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23-2024年度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可委托派单,约730日历天。单个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巡查考核完成。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任务,任务一拟招1家标单位,任务二拟招1家单位,负责任务范围内的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任务一和任务二划分详见第五章,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派单为准。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巡查(或检查)业绩;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土建(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00至2023年09月14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36、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335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6、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59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145723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1.1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巡察定点单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WZ0180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WZ01800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对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具体巡查项目详见“附表1:2023-2024年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清单”,其中合肥一中(淝河校区)工程总投资额约14亿元,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23-2024年度在建及新开工项目均可委托派单,约730日历天。单个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巡查考核完成。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任务,任务一拟招1家标单位,任务二拟招1家单位,负责任务范围内的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任务一和任务二划分详见第五章,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派单为准。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10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之一,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巡查(或检查)业绩;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土建(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4日00:00至2023年09月14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36、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川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335537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6、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59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145723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