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扩容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污泥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港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淮改发管审备〔2023〕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港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泥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扩容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路56-1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配泥池、重力浓缩池、调理池、进泥泵房、中水泵房、除臭系统等,并配套实施其他附属设施;规模对应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6万m3/d,绝干污泥量56tDs/d,再生水扩容规模扩容后达到4.8万m3/d,含水率小于60%;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1月17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污泥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扩容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自2021年8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8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人民币的污泥或污水处理厂类似业绩。
3.11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8:30:00至2023年9月11日 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港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996154232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路56-1号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 0517-89087508 18762085577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
实施单位:(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日 期:2023年8月31日 日 期: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