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06日点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BPOST-FW-202302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项目概述:根据镇海区分公司提交、市分公司综合办、财务部、人力部审核批复的采购需求(镇邮分采(2023)33号),本次项目需采购镇海区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3、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40.7680万元。

  采购金额及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报价要求

  (万元/项)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合同包1

  1-1

  镇海区分公司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1. 镇海区分公司19个金融网点大堂保安服务外包;

      2、岗位需求:每个网点需要网点保安岗位1个,每个网点服务时间内需配备不少于1个安保人员。

  3、备岗位素质要求:

  本合同包采购的安保外包服务,要求招标人配置的所有安保从业人员年龄需满足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含)以下,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须持有《浙江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浙江省保安人员上岗证》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信用良好),审查合格,并经岗位专业培训,另外,配置的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到岗前须提交健康体检报告,在服务期间必须定期体检。

  4、资源配置:

  投标人成交后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保安人员配置统一服装,服装款式需符合地方公安标准且经使用单位同意(服装价格包含在总价中),日常保安三件套(辣椒水、伸缩棒、武装带)由中标人提供,其他相关的装备及反恐器材等均由招标人提供。

  ≤12.672

  个

  2+1年

  240.7680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量为预估,招标人不作承诺)

  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3位小数(不足3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超过3位,按3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范围内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运输、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不足一年报价可按一个月30天,一年365天折算成按月计和按日计。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经营资质且许可证发证时间不得少于5年。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一二轮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三轮公告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4)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27-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 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④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⑤ 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⑥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7、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7.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响应人:请于2023年9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响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响应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响应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9:3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电子采购平台递交:

  9.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14日9:3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2023年9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签到”流程。

  9.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响应人须派代表至投标地点当面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并且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解密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9.3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加密、解密:响应人须在开标前对“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加密。响应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解密。

  9.4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或盖章,在制作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电子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投标管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纸质版招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招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招标文件。另外,现阶段如遇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10、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11、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20000元/供应商收取;

  所有磋商保证金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27-磋商证金缴款凭证)。磋商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已缴纳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NBPOST-FW-2023027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2023年安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发票抬头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分包情况

  份 数

  日 期

  购买人签名:

  备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姓名) (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采购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