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粘合剂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粘合剂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分公司粘合剂。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062。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15万元;含税限价为热熔胶:28元/公斤;水胶(乳白胶):30元/公斤;服务周期为2年。本项目为沈阳分公司提供粘合剂。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水胶(乳白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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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特性: |
水胶是一种主要应用于快餐纸品,纸盒和纸袋等制作的水基胶粘剂,具有初粘强、固化快、易清洗等优点,符合GB-15193.3-1994,EN-71 Part3 &ASTM F963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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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白色乳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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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粘度(BF RVT3#): |
约3,500mPa.S 3#/20rpm/25℃ |
允许数据偏差值10% |
固含量: |
约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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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 |
约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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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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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温度: |
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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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涂布方式: |
喷涂、辊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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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熔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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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特性 : |
热熔胶是一款高性能的封箱胶,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及耐高低温性能。该产品适用范围比较广,对多种基材均具有较好的粘接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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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
白色 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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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粘度(BF DV-II 27#) : |
约 2,060 mPa.s @ 150°C |
允许数据偏差值10% |
约 1,540 mPa.s @ 16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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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170 mPa.s @ 17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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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920 mPa.s @ 18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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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软化点 : |
100-11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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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温度 : |
操作温度160°C 至18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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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布方式 : |
适用于所有标准热熔刮胶、 滚轴及喷胶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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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保期验收要求: |
到货验收热熔胶产品质保期不少于 1.5 年,水胶产品质保期不少于 5 个月,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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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单位: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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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胶(乳白胶)含税限价 |
30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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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熔胶含税限价 |
28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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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熔胶、水胶(乳白胶)溶剂类需提供VOC检测报告、提供符合国标9685-2016相关限量要求第三方金属残留报告。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15万元(含税)/2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供应商以上表格内容为参照,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表格中每一项。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报价将为无效竞价。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设计、运输、装卸、包装、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应答报价中体现。限价单价已包含13%税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粘合剂 |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7个自然日内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6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旭阳,024-23199752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23198434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 系 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23198434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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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