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同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某小区换热站站房建设询比采购公告
现就鹤壁市同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某小区换热站站房建设询比采购项目,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1.询比内容
1.1项目名称:鹤壁市同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某小区换热站站房建设询比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1.3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788054
1.4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换热站站房一套,包括但不限于墙体、门窗、屋顶、保温层、备品备件、连接件等满足正常使用性能要求所需的全部材料,费用应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费用、包装、运输、装卸、增值税税金、验收、安装交付至正常使用、售后服务等,以及提供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资料。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1.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
1.7采购控制价:含税总价72702元。
1.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3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1.9合同签订:与采购人所属企业鹤壁市同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2.2信誉要求(提供扫描件)
2.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2.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2.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2.3签署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下载公告附件,提供扫描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中已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费用及安装费用,以及包装、运输、装卸、增值税税金(税率为13%)、现场验收、安装交付至正常使用、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另外支付本合同价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3.2本合同由采购人所属企业鹤壁市同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
3.3合同签订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至交付使用。
3.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5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询比文件领取时间和方法
4.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00。
4.2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需登录中原招采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报价供应商注册,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4.3报名方式:
4.3.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3.2登录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3.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陆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报价截至时间
5.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5.2询比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5.3请各报价人2023年10月1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6.报价要求
6.1报价为固定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为13%。
6.2本次询比采购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评审结果以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总报价不能超采购控制价。
6.3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主。
6.4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元为最小报价单位(示例:25.25元)。
6.5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7.询比地点: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92-3385792
技术联系人:佘老师 电 话:0392-3281111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9楼
监督部门: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392-3385796
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