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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沂市统计局手持电子终端政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4日点击:
gkzb 2023-10-24 08:33:04 1

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沂市统计局委托,对 新沂市统计局手持电子终端政府采购项目 (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JSRY-G2023-0015

项目名称:新沂市统计局手持电子终端政府采购项目 (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9.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89.00万元人民币

供货期要求: 10日历天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5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23年11月1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3年11月15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 不做为 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 定与 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 采云 ”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 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锁,“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 采云 ”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 采云 ”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 ?

 6)苏 采云 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线上开标地点 :“ 苏 采云 ”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 -业务工作-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 采云 ”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 采云 ”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孙 会珍 ? ?联系电话:15715205395 ? ?

地址:新沂市天津路 4号院内北二楼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统计局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 3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乔丽军

联系方式: 15252291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称: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址:新沂市天津路4号院内北二楼

联系方式: 15715205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 会珍

 ? ?话:15715205395

徐州市 新沂市统计局手持电子终端政府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http://218.3.177.171:8088/Resource/UploadFile/20231023/413a817a-0014-47f8-9f15-c261b5d515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