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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3年11月08日点击: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8 08:09发布单位: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开标时间:2023-11-28项目监管地:巴东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BD-202311ZC-01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3-2023-01703

3、项目名称: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搬迁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30.7(万元)

6、最高限价:530.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承接本项目中交易场地功能性装修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和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9日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 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质疑函格式和有关规定提出。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系人: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7175;联系地址: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403 室(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 221 号)。

(4)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5.办理CA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17571029993、13593786210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4009980000  

技术支持: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8243633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企业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下列要求。(1)两个(不超过两个)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2)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由联合体自主确定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合作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6)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议。(7)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牵头单位负主要责任。(8)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18071921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0718-4337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双

电   话:1807192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