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鉴”政治文化生活空间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初心鉴”政治文化生活空间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182-GZPM-C2023-0025
2、项目名称:“初心鉴”政治文化生活空间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60万元
5、最高限价: 155.26万元
6、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有拆墙外运、装饰、安装、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工期: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t ?否¨
9、本项目是否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t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组成联合体磋商的,上述第A至第H项(除B项)证明材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B项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②、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所有企业采购的项目。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单位的在职员工;
3)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联合体的全权代表,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执行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事项,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磋商响应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
4)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4:00。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资料下载”--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注:之前办理的国信CA已无法参加投标、开标活动,需尽快办理新的政务CA、方正签章。)
3、磋商文件(后缀名为“. 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磋商文件无法下载以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5、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6、售价:免费
注:“苏采云”系统目前在试运行期间,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将供应商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1523078099@qq.com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联系人:邱霞;联系电话:17715985912。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风险。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1)线上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
(2)线下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 1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1)线上地点:“苏采云”系统,将后缀名为“.kedt”的磋商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线下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供应商需提交密封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尽量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到付件)。邮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邮寄提交地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扬子中路93号);
②接收人:邱霞;
③联系方式:17715985912;
④邮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带来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通讯畅通。
3、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
(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7、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磋商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磋商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磋商响应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一正一副”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文档为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3)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磋商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扬中市新扬南路58号
联系方式:李工13921566115
8、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93号
联系方式:1771598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霞
电话:1771598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