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施工项目概况:施工项目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主要内容为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进行气密性改造,包括:交通中心6米层(二楼)南侧(通往食堂、IAC楼方向)手动玻璃门改为自动门;交通中心6米层员工餐厅区域通道加装自动门;交通中心6米层(二楼)南侧通往花架方向防火门、交通中心-9米层2号电梯东侧、交通中心0米层出租车上客厅两侧自动门加装防风垂帘;交通中心6米层(二楼)通往C座通道两侧防火门、交通中心6米层(二楼)东侧通往T3航站楼方向连廊内侧自动门、交通中心0米层大巴车入口防火门加装风幕机;交通中心-2层最东面旅客换乘通道电梯处、交通中心-2层问询台旅客区域通道加装玻璃隔断及自动门等。
(3)招标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以及招标人现场通知的其他内容等;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等。项目位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监理服务期:30日历天,按下发开工指令之日开始计算监理计费服务期,以下时段的监理工作不计入监理计费服务期,但须纳入整体监理服务范围:①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期;②竣工验收后的竣工结算审核期;③施工缺陷责任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或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6)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1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合同监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2、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请自行前往。
五、招标答疑
2024年1月5日15时00分前,以E-mail及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邮箱:373285581@qq.com,联系人:吴淼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和拒绝回答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并派专人于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前送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物业维修中心,逾期无效;若采用投递方式的,请于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前投递至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物业维修中心,快递面单上注明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以及各类报价表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装订要求为不分册装订,每册采用胶装等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招标人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中心建筑楼宇气密性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在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照后送达先开的顺序。
八、其他说明
(1)采取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
(2)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构成。
(3)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自行组建。
(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5)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②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偏高,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③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投标人少于3个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且不具备竞争性的,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通知,重新招标公告发布即表示本项目已进入新一轮招标。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实施。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上发布
杭州萧山机场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hzairport.com
十一、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吴淼清 联系电话:0571-86662348
技术联系人:沈可唯 联系电话:0571-86662348
招标监督人:曾宪武 联系电话:0571-8666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