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扬金融科技广场横移式机械停车位的招标公告
中扬金融科技广场横移式机械停车位项目
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扬金融科技广场横移式机械停 车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审批备〔2023〕5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扬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扬金融科技广场横移式机械停 车位项目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地面两层、四层、五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一批,数量预计为174个车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际场地的情况以及自身产品特性完成产品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特检部门验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2交货地点: 扬中市三茅街道中电大道333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100日历天(含供货、安装、并经特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等);
2.4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估算价 |
ZJYZ2024011145001001 |
中扬金融科技广场横移式机械停车位项目 |
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一批,数量预计为174个车位。 |
100天 |
550万元 |
2.5质量及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供货人必须保证此项目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
2.6质保期要求:2年,以取得特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之日起为准
3.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停车设备系统的制造商。
3.4.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类两层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具有两层及以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设备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设备型式为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报告)】。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须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制造商上述相应资质条件。
3.4.2、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电气(机电或机械)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其他必要条件:
3.6.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3.7.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3.7.3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投标报价:50 分,商务技术响应:32 分,售后服务:7分,安装及调试方案:6分,业绩:5 分。(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 月 8 日00:00至202 4 年 1 月 12 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0 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 1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年 1 月 30 日9时30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
7.其他
7.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7.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7.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西路19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联系人: 陶海祥联系人: 朱元丹
电话:13852950798电话: 13812359807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8368360 联系电话: 0511-88361183/8836830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8368360
9.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