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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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及供货范围 1.1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总局49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生产单位每年需要做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此次精纺公司参与检测评价的共计15个生产车间。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内。 1.2供货范围 评价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导则、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纺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报告需符合编制规范、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确保报告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最终通过行业部门审查合格。 二、企业资质及具体要求 2.1企业营业执照。 2.2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资质)。 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 20日内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出具2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同时将报告上传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平台。 四、其它 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报告编制费及税金等完成该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