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集体鱼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集体鱼池维修项目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801;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集体鱼池维修项目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集体鱼池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志审批投资发【2024】72号)进行了批复。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配套资金解决,资金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志丹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集体鱼池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志审批投资发【2024】72号),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崾子川村芦家沟的6座废旧池塘改造为4座养殖池、2座儿童游乐池。同时配套篱笆栏杆2500m、成品亭子9个、成品水泥房5座、成品灶台20套、脚踏船10只、修缮现有成品房屋6座、杂草清除、淤泥清理、维修旧景观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2日,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5时00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永宁镇刘河街
联系人:刘振涛
电话:0911-68620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王勇
电话:15691135432
监督单位:志丹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1-662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