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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汤阴县白营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7月08日点击:
                                                           2013-07-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白营镇卫生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安发改社会【2012】16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阴县白营乡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汤阴县白营镇卫生院;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65万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2010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外省建筑业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
  3.6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之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业绩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红章,无告知函原件、复印件不接受投标报名(后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白营乡卫生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3722654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68226105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电 话:0372-680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