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发改发(2024)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代理机构为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眉县平阳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县营头镇、金渠镇 ;
2.2 工程规模:设计内容 :1、水厂工程:新建供水能力2500m3/d水厂一座。 2、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dn250配水管道2350m,新建dn63-dn160配水管道75997m,新建水表井10座,各类阀门井391座,排气井27座,排泥井20座,调压井5座,一体化加压泵站5座。 3、旧管更换及入户工程:更换管道138586m,新建阀门井44座,新建排气井8座,新建排泥井8座,新建入户水表井5159座。
2.3 项目投资总额:108536400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次公告);标段编号:E61032635115vixdw85a001;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次公告):设计内容 :1、水厂工程:新建供水能力2500m3/d水厂一座。 2、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dn250配水管道2350m,新建dn63-dn160配水管道75997m,新建水表井10座,各类阀门井391座,排气井27座,排泥井20座,调压井5座,一体化加压泵站5座。 3、旧管更换及入户工程:更换管道138586m,新建阀门井44座,新建排气井8座,新建排泥井8座,新建入户水表井5159座。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次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勘察设计 的能力。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企业、法人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
3.5投标人需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言用信息管理平台" 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6 标段名称: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次公告):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起至2024年12月02日 18时00分在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9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委托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公告“投标人投标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的资料,胶装1套成册(加盖公章)至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购买文件
5.2 标段名称:宝鸡市眉县城乡一体化营头镇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次公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3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在/组织踏勘现场, 在/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眉县平阳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振超翔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美阳街49号(眉齐路口) | 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西段宝鸡港务区707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吴工 |
电话: | 0917-5556615 | 电话: | 15389647897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24212613@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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