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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临江市头道沟河台兴段护岸工程4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7月15日点击:
                                                           2013-07-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头道沟河台兴段护岸工程4标段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0]4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投资。招标人为临江市头道沟河台兴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工程位于位于临江市头道沟河水闸桥与老八宝沟桥之间。护岸总长642.9  米。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及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10月30日(总工期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6日9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水利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临江市头道沟河台兴段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439-5226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航
    联系电话:1334158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