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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武警宁夏总队829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7月16日点击:
                                                              2013-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宁夏总队829工程第二标段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后营【2013】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良田乡魏家桥村,与现有武警训练基地毗邻
    招标范围:武警宁夏总队829工程第二标段包括保障中队宿舍楼、单身干部、临时来队宿舍楼、空勤综合楼的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三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注册登记;
    3.4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队
    联 系 人:吴磊
    电 话:0951-492338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张锴、严文东
    电 话:0951-5677943
    传 真:0951-5677743
    电子邮箱:nxhc2099@163.com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