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固原市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138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560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楼地上建筑面积约43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住院部及其附属楼地上建筑面积约586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固原西南新区九龙路以南,南雁街以西。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Ⅳ个标段
监理Ⅰ标段为门诊和医技楼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Ⅱ标段为住院楼及附属楼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施工Ⅰ标段为门诊和医技楼等主体施工
Ⅱ标段为住院楼及附属楼主体施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须持有本单位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建造师证,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2】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07月 17 日至2013年 07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许可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请自行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500元,监理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企业只需购买一次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原市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行政中心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绿地领海2422室
邮 编:756000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马保军 联 系 人: 鲍晶 姬文杰
电 话:13895042156 电 话:0951-7652559/7652579
邮 箱: / 传 真:0951-7652579
电 子 邮 件:bjyy0405@126.com
开 户 银 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行
201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