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丰县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东丰县2013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综便函[2013]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财政局。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各标段工程信息:
一标段:东丰县大阳镇大阳村地下排水、路灯工程、文化广场、标志广场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大阳镇大阳村。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285.20万元。
二标段:东丰县大兴镇安胜村三、五组农道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大兴镇安胜村。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长2371m,涵管桥15座,盖板桥1座。计划投资:107.09万元。
三标段:东丰县大兴镇新胜村七、九组农道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大兴镇新胜村。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长3104m,涵管桥14座,盖板桥1座。计划投资:140.02万元。
四标段:东丰县南屯基镇团林村三、四组排水沟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南屯基镇团林村。建设规模:排水沟全长1752m,涵管桥26座,跌水6处,绿化植树云杉42棵。计划投资:102.12万元。
五标段:东丰县横道河镇驼腰村八组排水沟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横道河镇驼腰村。建设规模:排水沟全长1712m,涵管桥72座。计划投资:82.92万元。
六标段:东丰县东丰镇太升村四、六组农桥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太升村。建设规模:1座一跨斜交75度钢筋混凝土盖板桥, 1座一跨斜交75度钢筋混凝土盖板桥。计划投资:25.72万元。
七标段:东丰县沙河镇庆余村六组路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沙河镇庆余村。建设规模:混凝土路长2050m,路面宽3.5m,涵管桥10座,错车道3处。计划投资:92.81万元。
八标段: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一、二组主街改造及农道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猴石镇猴石村。建设规模:全长1220m,农道工程1093m及1座涵管桥。计划投资:89.87万元。
九标段:东丰县拉拉河镇增福村三、四组排水沟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拉拉河镇增福村。建设规模:延路南、北两侧总长2523m,其中排水沟衬砌长2053 m,北侧长1007 m,南侧长1046 m,住户处涵管桥102座,南北两侧排水沟工程各3处跌水口。计划投资:87.04万元。
十标段:东丰县横道河镇双合村四、五、六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横道河镇双合村。建设规模:排水沟西侧总长672 m,住户门口处涵管桥9座,路西侧修建陡坡1座,西侧排水沟留排水口7处,预埋D200PVC管2处,拦污栅1座,沟头封堵1处。计划投资:44.55万元。
2.2 招标范围:针对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工期93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标段划分:十个标段(投标单位最多可兼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一至五标段售价500元,六至十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8月8日0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515号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及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韩华、孟祥莉
联系电话:0437-622144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利军、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86793222
2013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