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暨托克托县干警体能训练中心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暨托克托县干警体能训练中心项目经呼发改投字[2009]963号呼发改投字[2012]525号、呼发改投字[2012]688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暨托克托县干警体能训练中心项目施工及监理;
2、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2690万元;
3、计划工期:2013 年9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4、建设地点:托克托大街北,兴托路东;
5、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标准;
7、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暨托克托县干警体能训练中心项目施工。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暨托克托县干警体能训练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派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监理: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2013年7月31日17:00结束(北京时间)。
2、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
3、会员办锁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大厅投标报名窗口(丁香路2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8月1日9时00分-2013 年8月8日12时00分;
2、地点:持银行回执单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丁香路2号)5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递交: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长安金座支行
账 号:6226 0947 1025 0133
用户名:王震
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1500元/标段,监理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及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ggzyjy.com.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刘欣
电 话:136647176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大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区世纪六路自治区国税局2号楼2201室
联 系 人:郭宇宏
电 话:0471-2530235 15047836688
电 子 邮 箱:1272104197@qq.com
监 督 单 位:托克托县建设规划局
联 系 人:杨智林
电 话:1394810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