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叶塘镇笠麻石水库灌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财政局以兴发改[2011]173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笠麻石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14万亩,为小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引(排)水渠道总长11.645km。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2.3 招标规模:约140万元。
2.4 计划日期:1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三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4)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BBB级或以上(含暂定级,信用评价等级以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公布的为准)。
3.3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须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拟投入项目经理于2013年7月26日~2013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二份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项目经理);(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6)2010年以来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753-3399605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20-3803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