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会宁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阿城区会宁路道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
2.2 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607米。
2.3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人民币。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工期60日历日 。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针对不同标段进行投标时,项目管理人员不允许重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黑龙江省省外投标人)、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大厅登记(87519582),并确定报名标段数量和标段号。(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4.2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霞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吴刚 曹洋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2、8106
传 真:0451-82367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