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实践训练中心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实践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吉发改审批[2013]26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长春中医药大学创新实践训练中心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施工内容范围:建筑面积39600平方米框架结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和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院内)。
2.4 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9月15日开工,计划2015年9月30日竣工。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及施工图纸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近5年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民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到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招投标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6 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856721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0日9时0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标书受理标书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施工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王薪琪
电话:0431-861721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协后楼)
联系人:张云清
电话及传真:0431-88567212
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犯罪局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87682000,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举报电话15568866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