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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市双阳区新安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8月28日点击:
                                                            2013-08-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新安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基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基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新建综合楼一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
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装饰等工程;
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2280㎡;
计划投资:约850.6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1277号,学校校园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基建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胡明仁
    电话:8422376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话:18004449969 传真:84262099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