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海南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9月02日点击:
                                                        2013-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东方电厂宿舍区(一期)已由东方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 东建字第46900720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西侧 ,建设规模:建设10栋18层框架结构楼房,总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1~4号住宅楼地上18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26071.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61.28平方米,培训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203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69.36平方米,建安费约为6900万元。
    2) 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
    3) 招标范围: 住宅楼1~4号楼,培训楼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5000万(含)及以上企业类似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 9 月 2 日至2013年 9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在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4.2 报名所需资料:由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职称证)、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需在“注册安全工程师网” 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能查询到)、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试验员1名、测量员1名、劳务员(或劳资员)1名。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含)及以上企业类似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载明项目名称的完税发票记账联(金额不限)】;省外企业应具有《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已完成本项目所须资质备案,必须出示驻琼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安全员(提供岗位证及安全考C 证)、质量员须为《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中的人员,以上资料须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9 月 23 日15 时 00 分,地点为东方市绿宝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332200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