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县青石镇青石中学1#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蕲春县青石镇青石中学1号教学楼建设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蕲春县青石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蕲春县青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蕲春县青石镇 。
2.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492.5㎡。
2.3 计划开工时间 2013 年 9 月,工期 90 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指定内容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2013年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网员证书”的施工企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月 2 日至2013年 9月 12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以上时间内从本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注明工程名称,确认工本费提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 款 人:蕲春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蕲春县市府大道支行
账 号:100250907440010001
4.3 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青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青石镇青石大道 地 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13597600095 电 话:13907253595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23902
2013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