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1、2号库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2号库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建设项目1、2号库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春卷烟厂新厂区以北保定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801万㎡(单栋建筑面积约为2.4005万㎡)。
2.4 结构型式:框架结构。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2013年9月30日开工,要求2013年10月31日桩基全部施工完毕,2014年9月30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包括:桩基、场地平整及土石方、主体土建、所有设备基础(由设备厂家提出技术参数);所有主体建筑预埋管线、预留孔洞、穿墙套管、穿楼板套管(包含需要后期配合安装的开孔)、所有预留洞施工完毕后封堵;所有室内装修;外墙、屋面保温及涂料;地面面层;所有门窗(包括防火门);防水;部分水电安装。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室外园区工程、电梯、动力工程、采暖、消防工程、弱电工程。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信誉良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用1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4日10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099号
联系人:孙庆国
电话:0431-891078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杜岩
电话:0431-86805025、0431-876446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