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各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项目编号为2013HYG0902的长春市绿园区各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各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春阳小学、春晖小学警务室改造项目,建筑规模:50㎡;
二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民主小学排水、第八十七中学体育馆东西两侧挡土墙、第八十八中学大门楼门改造项目,建筑规模:1000㎡;
三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朝鲜族小学警务室建设、教学楼女儿墙改造项目,建筑规模:900㎡;
四标段:长春市绿园区春阳小学女儿墙、新营小学女儿墙改造项目,建筑规模:2000㎡;
2.3 招标范围:各学校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建设地点:
一标段:春阳小学、春晖小学;二标段:民主小学、第八十七中学、第八十八中学;
三标段:朝鲜族小学;四标段:春阳小学、新营小学;
2.5 建设工期:2013年 10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工期 51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
3.5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 9 月_4 日至 2013 年 9 月_10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施工企业入境手续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 9 月_27 日13 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3单元9楼907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预算金额:一标段:¥ 28 万元;二标段:¥ 34 万元;三标段:¥ 30 万元;四标段:¥ 37 万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军
联系电话:0431-878625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李玲
联系电话:0431-86793222 传 真:0431-8679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