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园林局现对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园林局现对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商,选定项目法人。现邀请国内合格潜在的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
1.2、资金来源:由政府招商,采用BOT模式;
1.3、建设期要求:项目建设期一年;
1.4、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本次招标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为12万吨/天,分三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4万吨/天,中期8万吨/天,远期12万吨/天;
1.5、招标内容: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建设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法人,由该项目法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为从签订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 25年(除去建设周期);
1.6、因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总体规划的调整,现九江县污水处理厂需异地扩建。本项目中选单位须补偿人民币3850万元给九江县污水处理厂,作为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详见招商文件)。所有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前(具体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须将补偿款人民币3850万元,作为补偿保证金汇入招商单位指定账户;未中选单位,将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总资产(以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为3亿元人民币或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
2.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三项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5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2.5、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12万吨/天或以上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经验;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资格可以是独家申请,也可以若干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时,必须满足和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任何成员在本项目中只能参加一次资格预审,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2)必须具有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地位(牵头人或成员人);联合体的授权代表;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如预审合格)和履行合同(如中标)时,对各方的约束和保护;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本项目的投资比例、责任和义务的说明;
3)牵头人必须承担本招标项目50%以上的投资;
4)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改变,均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如招标人不同意,则不允许变更;
5)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应提交相关的资质文件;
6)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已经投产并正常运营的污水处理量达4万吨/天或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7)联合体的注册资本和总资产按联合体牵头人计算。
2.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预审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详见“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及“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四、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5日到201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30 ―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
招标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政园林局
联 系 人:纪诚 电话:0792-3906255、18807923582
招标代理机构:九江市工程咨询中心、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2-8158155 传真:0792-8158155
电子邮箱:jxtc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