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及干警周转房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9月16日点击:次
2013-09-16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及干警周转房建设工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二、工程名称: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及干警周转房
三、工程地点:永新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四、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2100m2,一层/框架 二至五层/砖混,预计工程总造价200万元。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对投标企业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投标的施工企业请随时关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市锦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707967958
永新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