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崇岗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崇岗镇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己由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13]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平罗县公安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为建设四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2368平方米,附属用房410平方米,门房55平方米以及室外硬化、给排水、暖、电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平罗县崇岗镇新镇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信用手册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外省市投标人需提供进宁备案及注册一级建造师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县城西区 地 址:平罗县建设局四楼
邮 编:753400 邮 编:753400
联系人:张学福 联 系 人:王芳
电 话:18995281028 电 话:0952-6012228 1389546716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zy84927@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952-2817712
2013 年9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