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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9月26日点击:
                                                       2013-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信号灯增设及改造,新增抓拍卡口,施划隆声减速带,增设交通禁令、警告、引导标识,道路隔离防护安装。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计划工期: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22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合格标准。
2.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9302155。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介绍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年10月16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4万元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
联系电话:0431-89302155/89302188
联系人:祁晓辉 、孙高超
日期:2013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