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澹津路安置房1-3#楼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澹津路安置房1-3#楼配套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澹津路安置房1-3#楼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澹津路以西、九澧大道以南地块。
2.3 规模: 本工程挖填土方1267立方米,铺设直径200-400排水管480米,砌筑雨水井、检查井、电缆井47座; 铺设停车位植草砖575平方米及其它配套施工。
2.4 工期要求:3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小区配套设施、挖填土方及排水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901775.00元整。递关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8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帐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缴纳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其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6日17:00时前。
(1)户名:津市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号:43001592068052500242
(2)户名:津市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号:1908077309100000140。
(3)户名:津市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号:86020321000000175。
(4)户名:津市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
账号:943001010000061695
(注: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3年9月 27日~2013年10月9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各投标人自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资料下载栏目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6.2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答疑方式。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tjzb@163.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以问题来源方式直接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 17日9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422262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津市市车胤大道56号
联 系 人:成军
电 话:13367362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春生
电 话:0736-4228669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俊
电 话:0736—4258758
地 址:津市市庭园春天办公楼二楼(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