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澳县圆墩水库至北面坑水库引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澳县圆墩水库至北面坑水库引水工程经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投[201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南澳县圆墩水库至北面坑水库。
2、建设规模:包括路面拆除、引水管道安装、消力池及路面恢复项目;管道总长度2593米,其中dn400mmPVC-U给水管道2430米(公称压力0.8MPa),DN400钢管163米;预算价3259302元。
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照四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和南澳县财政局审核后的预算书内容;鉴于该项目施工过程部分管道基坑将与南澳岛供水工程配水管道基坑共享,实施过程土石方按实际发生结算。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根据粤水农[2009]8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PVC-U给水管材、管件应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范围应覆盖本工程所需全部管材、管件,且应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意向书及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于2013年10月15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表,下同)在广东投资招商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建设网、《汕头日报》和《民营经济报》或《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2、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预算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南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南澳县龙滨路住建局大楼四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在汕头建设网上公布。
4、为加强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强化法人责任制管理,在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到场签到并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澳县水务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54-868024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