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完小学生食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完小学生食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永发改[20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校安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完小学生食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完小校园内;
2.3 建设规模:64.94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根据永政办发〔2012〕21号文件规定:
①开标当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到场。
②拟担任本次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累计同期所负责项目投资已超过5000万元、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或单项承接的工程项目超过3项(含当次投标累加)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
5.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4日至2013年11月08日下午17:00时。
5.2 报名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平县药监局四楼)。
5.3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俊陈(0872-6522251)
5.4 报名需要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原件)。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6.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ypx.gov.cn》,《永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永平县信息公开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www.ynggzyx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诚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钏志睿 联系人:张庆学
电话:15812205467 电话(传真):0872-2280896
二O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