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林业局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1503G13039
1. 招标条件
林口林业局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小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黑森计(2013)4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2.2 计划投资:总投资600万元;
2.3 建设规模:新建小区内道路长度2900米、面积1750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2013年12月5日至2014年10月30日;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6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报名程序及时间
4.1 投标单位首先在黑龙江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3层进行现场确认。
4.2 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报名确认所持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应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针对本工程的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联 系 人: 马成
招 标代理机 构: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3层
邮 编: 150001
联 系 人: 徐娜
联 系 电 话: 0451―53666092
传 真: 0451―53666093
邮 箱: hljs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