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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南衡阳市第十五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11日点击:
                                              2013-11-11

 
    1. 招标条件
    衡阳市第十五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衡发改招[2013]150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衡阳市第十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第十五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白沙洲塑电村12号;
    2.3 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一栋,地上6层,框架结构,桩基础,建筑面积约365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51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40平方米;
    2.4 计划投资:约人民币 530 万元;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 合格工程 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 职称;施工员具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 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 质量员 岗位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 湘建建[2013]19号文件 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19号文件 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推5抽4)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湘建建[2013]19号文件 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

    6.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3年 11 月 11 日 ~ 2013年 11 月 15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 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其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和岗位资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⑧ 衡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衡要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并提供公告之日前的证明,如房产证或通过市房地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 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6.2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3 凡资料不全、证照不符、超过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 资格审查文件 200元 /套,招标文件 400元 /套(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为 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衡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3年 12 月 3 日 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13年 12 月 3 日 9时00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3年 12 月 3 日 9时0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4-8249005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第十五中学
    联 系 人: 肖先生
    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 华 先生、肖先生
    电 话: 0734-8266410
    传 真: 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