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灵幼儿园、公共卫生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新灵幼儿园、公共卫生中心等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5000m2。
2.2 建设地点:宁东镇。
2.3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4.1 I标段:宁东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
2.4.2 II标段:宁东新灵幼儿园工程施工。
2.4.3 III标段:宁东公共卫生中心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I至II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要求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领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绿地领海2422室
邮 编:750011 邮 编:750011
联系人:雷玉军 联系人:刘工 盛工
电 话:0951-5165285 电 话:0951-7652579
传 真:0951-5165285 传 真:0951-76525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yy0405@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