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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喜丰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18日点击:
                                                    2013-1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以吉发改能源字(2007)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喜丰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喜丰路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2 工期要求: 计划2014年5月1日开工,计划2015年10月1日竣工。
    2.3 建设地点: 白山市浑江区。
    2.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至少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9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六楼招投标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山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白山市浑江大街61号
    邮 编:134300
    联 系 人:刘畅
    电 话:0439-3263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大厦后楼303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联 系 人:王洪禧
    联系电话:0431-88546234
    传  真:0431-88581835
    邮政编码:130061
    电子邮件:jilinzhaobiao@sina.com
    网 址:http://jilinbidding.changchun.gov.cn/index.jsp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账 号:6101015526000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