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牙克石市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兴安新城金水嘉园小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牙克石市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兴安新城金水嘉园小区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3】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牙克石市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8015平方米。
2.2 项目投资:16053.8万元
2.3 建设地点:牙克石市兴安新城
2.4 建设年限:2013-2014年
2.5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需满足投标要求)
3.3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
3.4 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5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外进施工企业注册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叁份,装订成册。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市兴安小区25号楼1-28)报名
4.2 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呼伦贝尔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牙克石市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管宇 电话:182470986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知寒 电话: 18647059859
联系地址:牙克石市兴安小区25号楼1-28
邮箱:39144722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