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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林州市清华—红旗渠新材料产业基地办公及生活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26日点击:
                                                  2013-11-26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州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林州市清华—红旗渠新材料产业基地办公及生活用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林州市清华—红旗渠新材料产业基地办公及生活用房修缮工程
    2.2 采购编号: LCGG2013-153 招标编号:LZYSG-2013-201
    2.3 招标范围:图纸所含内容
    2.4 项目规模:约11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工程质量:合格
    2.7 工 期:6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法人、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lzggzy.com)。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 月 26日至2013年12月 2 日17时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名及密码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其他方式获得的招标文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为2013年 12月 16日9 时 00 分,地点为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623720444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未女士 辛女士
    电 话:15993888932
  监督电话:0372—62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