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县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非税[201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财政资金各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1328.15公顷;
2.2 招标范围: 西高家村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2.3 计划工期: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一项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是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的独立法人;
3.5 本项目其他施工标段中标单位不允许对本标段中进行投标。
3.6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2 年10月29 日至2012年11月2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 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 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1 月21日11 时00分 ,地点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吉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苗则蒙
联 系 电 话 :0432—642228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二十一楼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31-85709666
传 真:0431-89622515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