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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忻城县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2月11日点击:
                                                   2013-1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忻发改投资[2013]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忻城县实验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2.2 项目编号:GXXMGL-ZB-(07)2013435 
    2.3 建设地点:忻城县实验中学校区 
    2.4 项目内容:新建一栋学生食堂,项目占地面积为1071.84㎡,建筑总面积为3215.52㎡
    2.5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2.6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各项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库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11 日至2013年12月 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岗位证及身份证,(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五大员2013年1-10月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账单或个人对账单(需如实反映每月缴纳情况);(6)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并携带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城县教育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57号
    联系人:罗主任,电 话:0772-5511019
    传真:0772-55168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大厦7楼
    联系人:陆 工 ,电 话:0771-2025069 (传真)

    监督机构:忻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日 期: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