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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公安消防大队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2月26日点击:
                                                         2013-1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公安消防大队公共租赁住房已由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港区发改[2013]4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口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港口区公车新城 
    建设规模: 新建公租房5层共30套,每套28.6—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平方米,以及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 200万元 
    要求工期: 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贰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投标报名时间内报名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办理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报名企业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报名。
联系人:韦欣蓉;联系电话:13307802398;
    4.2 报名方式: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资料刷卡报名。
    持专职投标员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2013年上半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时间内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查询并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所提交资料内容须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容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3 日至 2014 年 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18 A幢)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本级工程建设信息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