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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山东定陶县张湾百兴供销商贸城1#、2#、4#-7#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2月31日点击:
                                              2013-12-31


    1.招标条件
    定陶县张湾百兴供销商贸城1#、2#、4#-7#楼建设工程,己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定陶县供销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定陶县张湾镇。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1#、2#楼,总建筑面积约6616.2㎡,单体建筑面积约3308.1㎡,均为3层、混合结构。
    第二标段:4#楼,建筑面积约2242.18㎡,2层,混合结构;
5#楼,建筑面积约2592.64㎡,2层,混合结构。
    第三标段:6#、7#楼,总建筑面积约5185.28㎡,单体建筑面积约2592.64㎡,均为2层、混合结构。
    2.4 计划工期:第1#标段150日历天,第2#、3#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市外企业须到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菏施工登录证书》。
    3.4 潜在投标人根据其相应资质只可投报一个标段。
    3.5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6 前来报名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补充通知及参加开标等投标活动中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31至2014年01月07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⑤ 拟派往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身份证;
  ⑥ 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菏施工登录证书。(市外企业须提供)
    4.2 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凭借盖章签字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4.3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法正招标代理公司网站(http://www.sdfz9996.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陶县供销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30-6269996 
                           
                                   
    2013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