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乐都区李家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李家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已由东发改经社 [2013]70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都区李家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位于乐都区李家乡,宿舍楼为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4.85米,建筑面积1447.76平方米。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底标高-2.50米。
本工程计划2014年3月15日开工,2014年7月20日竣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包括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土建、水、暖、建筑电气安装。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8日09时,地点为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联 系 人:王国存
联系电话:0972-862619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