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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丹景乡第五期安置还房项目BT+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1月07日点击:
 
2014-01-07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丹景乡第五期安置还房项目BT+EPC 总承包已由简阳市人民政府以简府函[2013]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简发改发[2013]3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 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710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丹景乡第五期安置还房项目BT+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简阳市丹景乡;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安置还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总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额约为1.5827亿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约为1.1142亿元)。项目的实际规模和投资以招标人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本次招标为BT+EPC总承包招标。
    2.4 计划工期:24个月(未含征地、农房拆迁时间);
    2.5 建设模式:项目工程建设采用BT+EPC建设总承包模式实施。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建成交工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投资款及回报。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两个月以内,按5:3:2(第一年支付5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模式支付工程投资款及回报。
    2.6 BT+EPC建设总承包投标人要求:投资人须具有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公司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基本账户不少于2000万元的现金证明。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向招标人缴纳工程建设诚意金200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还应向招标人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征地、拆迁安置及前期费用3000万元后方可签订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所缴征地、拆迁安置及前期费用合并诚意金用于工程建设的前期费用,由招标人管理。
    2.7 招标范围:丹景乡第五期安置还房项目BT+EPC建设总承包:BT 就是投资、建设与移交,EPC 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中标人需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内施工、设备材料保修、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的建设管理权力(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等)由项目业主(招标人)负责组织;项目移交: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标人拟定的建设期限,完成项目的建设,经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移交给项目招标人。
    2.8 标段划分:BT+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BT+EPC 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册资金须2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BT+EPC 总承包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4 家,联合体成员中的投资人既可为承担本项目施工或勘察或设计的某一方,也可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8 日至 2014年1月 14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yggzy.cn/)凭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文件,此为获得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 月28 日10 时 00分,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阳市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六楼)本项目文件递交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简阳两湖一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简阳市简城镇艺术中心4楼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27015696
    传    真:028-270161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B座10楼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28-65123999 转890 
    传    真:028-65123999 转860

    招标文件出售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28-2702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