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家和苑B区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家和苑B区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3]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3#-19#住宅楼,剪力墙结构,面积:46134.6㎡;24#物业会所,框架结构,面积:735.4㎡;25#幼儿园,框架结构,面积:1634.37㎡;26#商网,框架结构,面积:782.4㎡。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东靠育才路、南靠规划路、西邻富兴路、北依南薰路。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3 日至2014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领海2号A座24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及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三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银川晚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领海2号A座24层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系人:马 阳 联 系 人:李丽辉
电 话:13895086883 电 话:0951-7653719
传 真: 传 真:0951-7653719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nxsssh@163.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银川市小南门支行
账 号: 账 号:64001120400059555555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