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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

时间:2014年02月21日点击:
                                               2014-02-21


    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施工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湾公易建【2014】34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2、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大亚湾石化工业区M3地块
  4、工程造价: 8247743.25元人民币
  5、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73万元,规划用地面积1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05.17[按预算修改]平方米。项目主体为一栋4层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主要功能为门急诊、医技、病房、行政、厨房、饭堂和临时休息室设施等。 (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180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 (省外企业需一级注册建造师) ;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操作规程》。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4年 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16:30前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64000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澳头支行;帐号:44232901040003443)。投标人在转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工程编号:2013-92。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六、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结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8、现场踏勘登记表;
   9、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进款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10、已办理信息录入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是信息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11、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活动须提供身份证及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办理进场证时间须3个工作日)确认。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审批表(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cy.dayawan.gov.cn);(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交易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授权给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经办人);(7)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0752-5568285)
  
   七、答疑时间、填报投标总价时间、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接受企业网上询疑时间:2014年2月21日9:00时至2014年3月10日16:30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发布答疑时间:2014年2月21日9:00时至2014年3月12日16:30时;
  填报投标总价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时至2014年3月17日16:30时止,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至下午14:30-16:30各投标人将上述第六条要求的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一齐递交到大亚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交易员进场证确认。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 2014年3月19日10 :00时在惠州大亚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当即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凭交易员进场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九、违约处罚条款
  1.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施工进度(以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滞后时:
  1.1 第一次: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书面警告,当期进度款支付时发包人予以扣除50%,并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承包人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发包人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本工程进度款;
  1.2 第二次:发包人停止拨付本工程进度款,并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承包人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发包人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
  1.3 第三次:由承包人按合同价每天承担0.2%的违约金,承包人工期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承包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2.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承包人须征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才能更换,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须不低于被替换人员,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不得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另外,还应保证按中标书承诺的配备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在场时间,否则按以下规定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1 建造师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承担违约金4000元。
   2.2 技术负责人保证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
  2.3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99359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51278(传真)
  惠州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1960